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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变身“经适房”肥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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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置房变身“经适房”肥了谁?

 

  记者调查发现,从东湖小区中受益的不仅是岭东区政府,还有承建商金硕公司。与干巴巴的建筑施工费用相比,凭空多出的1.2万平方米才是真正的“唐僧肉”,而温春英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便是其中一块。

  安置房怎么就变成了“经适房”?刘殿国解释说,因为有1.2万平方米的自建面积,由于施工经费紧缺,就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预售了一部分房屋。

  记者在东湖小区的“售楼办公室”内看到,在“双鸭山市东湖小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旁张贴着全新的售楼价格,最低已达到1700元∕平方米,办公桌上堆放着一些售楼协议书,仍有一些群众来此看房准备购房。“即便按1700元∕平方米左右的最低价算,1.2万平方米就意味着2000多万元。”当地一位群众算了一笔账。

  然而,金硕公司的“算盘”并非如此简单。刘殿国一直拒绝透露为何当初与岭东区签定的合同价格是676元∕平方米,而非双鸭山市规定的950元∕平方米。但在与双鸭山市棚改办讨价的过程中,他一直强调随着工程成本造价增加等因素影响,950元/平方米的价格已经亏本,只有给到目前的市场最低价1200元/平方米左右才能“有账算”,否则就不能交房。

  对此,王春雷说,棚改办只能按照95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收3万平方米,而且已经给金硕方面预付了1000多万元的工程款。双方一直存在争执,所以配套工程等一直没有完善。目前,双鸭山市正在紧邻东湖小区的地块建设新的棚改安置房,供暖、排污等设施完善,东湖小区可以通过协商并网解决。但是,如果东湖小区不交房,他们将收回预付款,房子则由承建商自行处理。

  “4.2万平方米按照1200元∕平方米最低也是5000多万元,即便政府收回1000多万元,承建商也大赚一笔。如果这样岂不是意味着承建商利用国家拆迁、土地选址划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和预付资金搞商品房开发鼓起自己腰包?”面对一些群众的质疑,王春雷说,对此他们并没有考虑太多,政府不会有损失,承建商应该会补齐相关手续和费用。

  政府真的不会有损失吗?记者了解到,双鸭山市有6.5万户棚改居民,他们之中仍有部分没有得到安置,而沉陷区居民也有部分仍未安置。

  “安置房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抛去优惠政策、资金等不说,单是有需求的百姓眼看着以安置房名义建设的新楼长期空置得不到安置,就已经伤害了民心,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董鸿扬说。

  董鸿扬认为,国家优惠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保障民生,但在落实过程中“好经”容易被念歪,主要是各个利益群体在作怪。应该严格规范各种优惠工程的审批、操作、备案程序,建立项目负责制,在每一个环节都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实施公开、透明管理,防止民心工程变成少数人的“发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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