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斌
当很多白领在期待半个月后的端午小长假时,姚先生却开怀不起来。原来,今年“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加班,安排的补休却令人匪夷所思——将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精算成480分钟,再分摊到全年250个工作日,让员工每天提早2分钟下班以充当补休。“不知道端午节又会出什么花样。”(5月20日《新闻晚报》)
法定节假日被“肢解”成日休两分钟,如此“肢解假期”,实在太荒唐,只是谁来叫停?
据报道中的老板声称,“肢解假期”是向资生堂台湾公司“学习”的。这家公司曾连续几年将员工假期挪移到平日提早下班,可人家被曝光后,公司高层出面澄清,其员工可在5月、6月间另择一日补假。没想到的是居然有人好的不学,学坏的,只“学习”了“肢解假期”,当然让员工很受伤。
“肢解假期”,绝对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公司想出“肢解假期”的怪招,其底气来自惩罚的成本太低。虽然有专家建议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但员工付出的维权成本恐怕不少。在时间和精力上都消耗不起,更重要的是,“得罪”了东家,严重的要被解雇,这显然不是员工所想要的,因此,他们不敢和公司硬碰硬,只能在网上发发帖子解解闷。
荒唐的“肢解假期”谁来叫停?在我看来,最为关键的就是加大惩罚力度,惩罚不仅要重,而且要及时,才会使企业不敢越雷池半步。否则,其他企业完全有可能“学习”,那劳动者的权益又如何能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