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被免职后仍是副县长?”后续
据人民日报消息 2010年3月的一起矿难后,被“就地免职”的河南省泌阳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县长王新科,过去一年来一直以副县长身份工作、出席正式公务活动,近期还兼任该县政法委书记(详见《淇河晨报》8月10日6版)。泌阳县委宣传部就此回应:媒体此前报道有误,矿难后王新科副县长并未被免职。
泌阳县委宣传部书面回应称,透水事故中11人被困井下,最终2人获救,9人遇难。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主管副县长王新科的处分是“记大过”而非免职。正是因为王新科受到了处分,王新科虽然按照规定程序担任了政法委书记,却暂未按惯例进入县委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