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怒讨说法,最终获赔3万元
晨报讯(记者 陈海寅 通讯员 张保平)新区王先生购买的一套新房,交房后发现房屋多处有质量问题。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其告上法庭。8月2日,记者从淇滨区法院了解到,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先生最终获得赔偿3万元。
2011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后,他发现该住房和地下室的墙体多处开裂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找到开发商讨说法,但开发商认为墙面出现裂纹只是“小问题”。在和开发商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他将此事诉诸法庭,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房屋维修费用、装修损失、房屋贬值等共计9万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损失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原告却并不认同,认为鉴定机构违背了鉴定程序、计算数据失误等。而鉴定机构也通过回复表明了自己在鉴定过程中没有任何责任。对于鉴定结果,双方争执不下,此案也一度陷入僵局。
记者了解到,办案法官接手此案后,发现原告王先生的情绪已由对开发商的不满转化为对鉴定机构的不满,原告王先生还多次找到法官,要求对鉴定机构的监管机关发放司法建议书,坚持要对鉴定机构讨个说法。
“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为打消原告王先生对鉴定结论的顾虑,她多次向专业鉴定机关咨询、请教,还组织原告、被告和鉴定人进行质询,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由鉴定人说明解答。同时,法官又与被告开发商的法人联系,督促其换位思考,及时处理原告提出的合理诉求。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7月31日,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当场表示互谅互让,由被告房地产公司赔偿原告王先生3万元,王先生撤诉,案件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