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盖漏气致啤酒变质所致
晨报讯(记者 郭坤)10月7日晚,山城区居民李某约了几个好友相聚开怀畅饮,当喝到最后一瓶啤酒时,其中两人突然呕吐,随后被送往医院。李某赶紧检查啤酒是否有问题,发现剩下的最后一瓶啤酒竟然有液体浑浊的现象。第二天,李某到山城区工商分局红旗工商所投诉。
李某说,7日晚他在红旗街西段某烟酒店内购买两件(每件12瓶)某品牌啤酒,当晚和朋友共5人饮用时,两人出现呕吐现象。红旗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该啤酒销售代理商,并通过厂家了解情况。经查,啤酒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保质期为一年,因此断定啤酒未过期。进一步检查后,发现瓶盖一侧稍有变形,因此判断啤酒瓶内的异物应是瓶盖漏气所致,排除了人为因素。
经协调,厂家通过啤酒销售代理商,一次性赔偿李某六件啤酒。
(线索提供:户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