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闫某酒后纠集同乡致人重伤,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5月,在外地务工的闫某和同乡喝酒后,与同寝室的工友李某发生口角,闫某于是纠集同乡殴打李某,事后闫某畏罪潜逃。李某忍痛报案后,被工友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李某已构成重伤。
公安机关将闫某列为网上追逃嫌犯进行通缉,不久闫某便在南召县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闫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闫某有期徒刑7年。 (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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