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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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手机号码无故“搬家”
一市民较真移动公司
记者 王 磊

  自己手机的号码也会丢吗?山城区的杨女士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惑,曾经陪伴她数年之久的手机号码不知何时成了别人的。虽几经交涉,但杨女士至今仍未得到运营商的满意答复。

  杨女士是山城区一家物资公司的职工。今年10月下旬那段时间,经常会接到客户订货或催货电话的杨女士惊奇地发现,自己一向繁忙的移动电话突然变得安静了,甚至连续两天没有接到一个来电。虽然不免有些疑惑,但不知原因何在的杨女士也只有等待。10月24日,正在外面忙碌的杨女士被焦急的家人找到时,她才意外得知自己用了多年的手机号码此时正被一个陌生人使用。

  电话号码莫名其妙“被盗”,让杨女士又惊又气。她当即找到鹤壁移动公司位于山城区的一个营业厅询问。移动公司的营业人员在一番查证后告诉杨女士,她的手机号码在移动公司浚县营业部办理“正常换卡”业务时给了另外一位用户。此后,移动公司虽然为杨女士重新开通了电话,但对于无故停机的原因及杨女士的索赔要求等,却始终未给出令杨女士满意的回复。

  针对杨女士的说法,记者联系了鹤壁移动公司的客服人员。两天后,该公司浚县营业部投诉处理员董瑞向记者进行了解释。据董瑞介绍,杨女士的电话是10月23日14时30分在浚县一乡镇营业厅被停机的,当时该营业厅正值业务高峰期,由于人多、工作量大,营业员在受理一用户的换卡业务时,无意中输错了手机号码,错输的号码恰好是杨女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致使杨女士的电话被停机并更换了“主人”。由于杨女士发现及时,移动公司在次日就迅速更正了这一错误。董瑞说,此事发生后,移动公司已经向杨女士道歉,当事营业员也向杨女士赔偿了50元话费。但杨女士仍提出了“巨额”索赔要求。移动公司在分析后认为,杨女士没有证据证明相应损失,他们不能毫无根据地给予赔偿。

  昨日,对移动公司方面的解释不满的杨女士再次致电本报称,手机号码是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移动公司无权无故停机,更无权随意处置。现在由于他们的原因导致用户受损,他们理应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杨女士说,因为自己的手机号码无故被停,她不仅损失了一些业务,而且也让家人担心了两天。目前她正在搜集相应的证据准备“较真儿”,移动公司必须为这部分损失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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