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药品管理法》只是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对家庭过期药的处置,没有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在法律上仍是空白。但是,大量过期药品的存在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市民服用过期药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对环境有一定影响;过期药品被药贩子回收后再次流入社会,也给市民用药安全埋下隐患。所以,对于药监部门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合理地处理或回收过期药并建立回收过期药的长效机制,使之不至于危害到人们的健康。对于市民来说,当务之急是掌握好药品的有效期,提高科学用药的意识,控制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