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电视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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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百家讲坛·千古女皇武则天》系列之十二
高宗殡天

 

  

  公元684年,56岁的唐高宗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这使武则天离当皇帝的终极目标又近了一步。然而,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越迫使她必须小心翼翼,不能有丝毫闪失,否则将前功尽弃。

  

  ■移师洛阳

  武则天要在唐高宗死后改朝换代,于是便将濒死的唐高宗从长安搬到了洛阳。因为李唐皇室属于关陇贵族集团,关陇贵族集团统治的核心区域在长安及其周边地区,而洛阳早已被武则天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在洛阳有利于武则天计划的实施。

  可是,濒死的唐高宗为何会答应去洛阳呢?原因有二:第一,公元684年也就是永淳二年,关中大旱,滴雨未降,粮食颗粒无收。而隋朝以来一直有一个传统,如果关中遇到水旱灾害,政府就要搬到洛阳,因为洛阳是水陆交通的枢纽,储备了大量粮食。第二,封禅嵩山。这样可以告慰神明现在是太平盛世,又可以祈求神明保佑自己远离病痛。这是唐高宗答应去洛阳的原因。但所有人都明白,唐高宗已余日无多。此时,武则天将太子和宰相裴炎召到洛阳进行准备。

  ■高宗殡天

  永淳二年,公元684年12月4日,唐高宗觉得自己已经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改元为弘道,颁布大赦令大赦天下,向上天祈福希望延长生命。可是事与愿违,当天晚上,唐高宗死在洛阳城的贞观殿,享年56岁。

  唐高宗一死,政治局势变得微妙起来。已经年过六旬的武则天和28岁的太子李哲重新成为政治局势变化的焦点。此时,武则天已经参政20多年,而李哲正值青年,完全可以亲政。在紧张复杂的局势下,武则天拿出了一份皇帝遗诏,诏书上写道:“天下至大,宗社至重,执契承祧,不可暂旷。皇太子可于柩前即皇帝位,其服纪轻重,宜依汉制。以日易月,于事为宜。园陵制度,务从节俭。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这段话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皇太子可于柩前即位。第二层意思是,太子依照汉朝的制度为唐高宗服丧,时间为27天。第三层意思是,皇帝决定不了的军国大事,可以去听取武则天的意见。这层意思让武则天的权力得到了保证,这样的话在唐朝历代皇帝遗诏中从未出现过。

  ■皇帝遗诏之真伪

  有人认为这份遗诏是武则天为夺取权力伪造的,但这份诏书依然反映了唐高宗自己的意志。支持这个看法的理由有三:

  其一、唐高宗不信任太子李哲,因为李哲做太子时我行我素,唐高宗很不满意,不放心他直接亲政。其二,唐高宗不信任大臣,不愿意让大臣辅佐太子,因为他自己曾经在顾命大臣身上吃过亏,担心大臣夺权。其三,信任武则天。唐高宗对武则天多年来表现出来的领导能力非常佩服,他在改元弘道的诏书里写道:“比来天后事条深有益于为政。”意思是最近皇后说的事情对于政治都是大有好处的,所以以后还要遵照执行。

  唐高宗并非对武则天没有防范,对她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和“兼取天后进止”之间以逗号隔开,两句话都含有限制的意思。前者限制了武则天参政的范围,只能参与军国大事,且军国大事中有皇帝决定不了的事她才能参与。后者限制了她处理事情的权限,没有给她决定权,只让她给皇帝提意见,和皇帝一起处理事情。

  对于这份诏书,武则天喜忧参半。喜的是唐高宗在最后时刻给了她一部分权力,让她可以名正言顺地参政。忧的是,她担心这个权力不好用。此时,宰相裴炎站出来说,在皇帝没有正式登基前,先由皇后代行皇帝权力。此话一出,武则天很是高兴,新任皇帝也不好反对,否则会显得夺权心切。然而,武则天虽然权力很大,但是有时间限制,太子在皇帝死后的第7天就要接受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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