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读者崔先生来电:他于2004年5月份在新区买了一套别人的房改房,当时就办理了房产证。最近,他又想把这套房子出售,但不知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市房管局回复:该房属于购买5年以内进行转让的。交易时需向财政、税务部门交纳营业税(交易额的5.5%),个人所得税(交易额的1%),土地增值税(交易额的1%),房产契税(交易额的2%),印花税(交易额的0.5%。);还需向房屋登记部门交纳住房登记费80元/套,绘图资料费20元/户,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
晚报记者 刘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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