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诚信经营才是生财之道
□李 崇
为了促销即将到期的奶粉,商户私自更改生产日期,商品的销路是打开了,但是却因一位消费者的无意之举发现了这个秘密,结果被工商部门处以双倍罚款,同时又因欺诈行为被立案查处,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见本报4月2日2版《私改生产日期,商家赔偿又挨罚》)
商户私改生产日期无非是为了使自己的商品能够卖得快点,但是却没有想到由此带来的后果。东窗事发后,商户信誉必然受到影响,消费者对商户不信任,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商户还如何面对广大消费者?不诚信的经营手段绝对会失去消费者的心。
做生意其实就是做人,商店的形象与经营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自古就有一诺千金、童叟无欺等商家经营信条,在诚信经济时代,诚信的主题更加突出,一个人要具备诚信的道德素质,同样,一个商店要有诚信的风气、诚信的氛围,这些是一个商户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的最基本的东西。至于如何树立诚信的口碑和形象,则只有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来实现。
退一步想,如果商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出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事后主动将商品追回,也许会得到顾客的谅解和信任。顾客是商家的“衣食父母”,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商家就得到了回头客。
只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真正实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零风险”,消费者不会因“担心”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降低消费意愿,这样才能达到消费者与商家的“双赢”。如果妄图采取某些不正当的手段欺骗消费者,最后受苦的只能是商户自己。没有人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第一次买到问题商品,第二次还会有谁傻乎乎地跑到你的店里买东西?
在残酷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诚信就是竞争力、诚信就是市场,诚信就是财富。诚信是立身之本,不讲诚信者无立足之地,诚信经营是商家应具备的最基本原则。
所以,奉劝个别“不守规矩”的商户:不要为了追逐蝇头小利而舍弃诚信。诚信经营才是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