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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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老“地王”
赔钱退地,还是赔钱赚吆喝
“地王”风险谁来承担
公众要理性,莫上“地王”当
开发商:非理性还是如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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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王”风险谁来承担

  “天价地的获得很可能形成风险,但是这个风险要由企业来承担,而不能转嫁给社会。”俞明轩说,“企业既然敢出这么高的价,就要监督企业按规划做下去。一定要监控企业后续行为。”要控制土地开发期,防止企业把土地放在那里,让土地自然增值。政府要加强土地供应监督,针对天价地,重点防范企业把自己承担的风险转让给社会承担。“企业要按规划指标,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拿地后再改规划,就是社会资源再分配,要警惕。”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就面临着被政府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将按土地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

  据报道,广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已将2007年部分违约“地王”处理意见上报广州市政府,首批8家房地产企业将因为没有如约履行经营性用地拍卖和开发流程,将面临处罚。资料显示,2007年,广州市出让土地中有27宗地块的楼面地价超过了当年土地成交均价4622元/平方米,从而成为各种“地王”。目前未动工或缓开工的高达24个。

  长期追踪“地王”的中国土地勘查规划院地价研究所所长赵松说:“如果开发商没有钻地后调整规划、提高容积率的空子,如果有关部门严格按出让合同规定竣工时间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予以查处,如果方方面面监管制度健全完善,土地非理性竞价行为可能会收敛一些。”

  对真正的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土地首先是生产资料。我国地产龙头万科集团提出“决不拿‘地王’”,万科董事会秘书、首席研究员谭华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地王”都是只有短期内房价超过历史峰值20%至30%才能盈利的项目。谭华杰表示,万科拿地的底线是,土地价格一定基于曾经存在或现在的房价,绝不购买只有基于房价上涨才能盈利的地块。

  将未来的经营安全和发展前景,押注在房价迅速暴涨的预期之上具有巨大的道德和经济风险,而承担这一风险的应该是企业。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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