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了乡村、街道
困难群众请律师更方便了
□记者 原昆鹏
见习记者 郭坤
晨报讯 “现在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建到家门口了,申请程序也简化了,我们以后请律师就方便多了。”8月12日,山城区鹿楼乡的李大爷对记者说。
据了解,我市3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想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困难群众以后不用再跑到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区已开始实施一乡一工作站、一村(或社区)一联络员的制度。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陆军告诉记者,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在建立动态法律援助对象资料库,困难群众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时不用审查经济条件。对于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可证明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