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76名民警因执法过错被追责。今后,凡发生严重执法过错的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一把手”直接建议免职。
544起执法过错案
676人被追责
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份,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多月的“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查摆、整改了一批执法问题。
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在活动期间,共认定执法过错案件544起(其中,省公安厅直接认定执法过错案件24起),676人被追究责任。其中,警告以上处分30人,记过处分44人。
另外,今后,一个地方凡发生严重执法过错的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省公安厅“五条铁规”等相关规定,对“一把手”直接建议免职,对责任民警按照规定处理,决不姑息。
没证禁止执法
据介绍,今后,凡是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培训;确实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同时,要保证每名民警每年接受不少于15天的脱产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省公安厅明年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判的办法,把全省在编在职的民警全部考试一遍。
讯问过程全程录像
防刑讯逼供
在会上,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举了一个案例,今年5月份,漯河市临颍县28岁男子死在柘城县公安局看守所内,当事人家属和看守所说法不一,男子死因成“谜”,一时间,柘城县公安局看守所陷入了舆论旋涡。 今后,诸如此类案件,随着执法办案场所监督系统建设力度的加强,“谜”会越来越少。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抓紧在讯问室、候问室、看守所等场所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到2012年逐步实现对所有执法、服务窗口的全覆盖。
同时,还要加快一线民警配备执法现场记录仪、“执法通”等装备的进度,建立现场执法记录制度,实现全流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记载、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执法过错的案件,及时予以执法过错认定,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作出责任追究决定。(《河南商报》供稿)